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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过程中损毁了,如何赔偿?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182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注意以下几点:1、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毁,原则上承运人负责赔偿。2、如承认人能证明是托运人的原因或货物自身原因造成的损毁,则可以不用赔偿。3、如货物损毁原因属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则一般双方分担损失。4、只赔三倍运费等条款,需特别标明提示才有效,否则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5、货物价值由托运人举证,一般凭买卖合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可证明。如下面这个案件,就是这样处理的。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托运公司与承运公司之间存在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 承运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关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火灾事故认定书》对起火原因认定,“起火原因为排除雷击、外来火源、生活用火和电气线路故障的原因,不排除车辆行驶过程中轮胎发生内部故障产生高温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承运公司主张起火原因可能是案涉标的物材料不稳定以及物体包装不好、行车高温导致的,并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案涉标的物未标注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物的标识,不能证明该商品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不能由普通车辆承运的货物,因此承运公司抗辩称火灾原因是由于托运公司托运货物不当造成的,本院不予支持?

    二、对赔偿标准的认定?托运公司认为承运公司没有履行告知提示义务,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其161600元? 承运公司认为应当按照《托运单》约定,按实际支付运费的两倍限额赔偿,赔偿托运公司16200元? 经查,《托运单》托运需知一栏,虽写有“托运人必须声明货物价值,参加保险,如不参加保险的货物发生货损货丢,按实际支付运费的两倍限额赔偿”的条款,但该条款的字体并未采用大写、标红、加粗等显著区分于其他条款的字体载明,承运公司也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履行了提请注意的义务? 故对承运公司的上述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本案应当按照托运公司的实际损失来赔偿? 双方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约定,在运输途中产品类遗失、泄露、损坏的由承运公司按产品的成本价等额赔偿? 根据销售出货单,通过双方的陈述,本院确定该批货物的成本价为18.3/kg,货物重量8000千克,扣减承运公司已支付的10000,因此托运公司的货损为136400(18.3/kg 8000kg-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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