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要,按照开店时签订的协议来。既然是合伙开店,关店的话肯定是需要双方都同意,并且先清算结算再关店,如果一方擅自关闭店铺,造成无法清算的话,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家公司和美肤品牌公司合伙开美肤店,因疫情生意不好,负责经营的一方直接不交租导致店铺倒闭。品牌公司起诉赔偿。由于双方之间的协议约定得清清楚楚擅自关店要赔偿违约金10万及店铺现值,且店铺现值60万。最终法院酌情判决赔偿10万违约金和损失50万元。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肌某公司和赫某公司签订的《某财富中心皮肤管理店重组协议》合法有效?依据该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所有股份转让或退股、引入新的股东等相关事宜都需双方同意签字”的约定,赫某公司选择退出合作,应和肌某公司达成合意?在赫某公司退租前,肌某公司通过微信有告知赫某公司要进行清算才能签署解除协议,但赫某公司仍选择和物业方签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导致物业方收回了案涉店铺,致使双方签订的《某财富中心皮肤管理店重组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赫某公司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肌某公司诉请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 依据重组协议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的约定,肌某公司主张赫某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符合约定,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肌某公司要求赫某公司赔偿店铺损失60万元的问题?案涉重组协议因赫某公司违约而解除,故肌某公司诉请赫某公司赔偿其损失,具有法律依据,应予以支持? 关于损失的数额认定? 因案涉店铺已由出租人收回,客观上无法通过资产评估确定肌某公司的损失?案涉重组协议约定,双方确认肌某公司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为60万元估值,该估值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作为认定肌某公司损失的参考依据,但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综合认定? 根据肌某公司陈述,该60万元店铺估值主要是由有形和无形资产组成,有形资产包括一切设备店铺的装修及之前客户充值的卡金,无形资产包括肌某公司的商誉、经营三年的客源、品牌价值推广的投入等?本院认为,由于案涉店铺交还给出租人,相关设备及店铺的装修确系肌某公司的损失,赫某公司应予以赔偿?但对于店铺客源及品牌价值推广损失,由于在双方合作之前,肌某公司已自行经营并获益,故肌某公司要求全额赔偿该损失,依据不足? 鉴于此,另考虑到双方合作协议约定的期限是长期,以及本案已支持肌某公司诉请赫某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的情况,本院酌定赫某公司赔偿肌某公司损失共计50万元,对肌某公司诉请超过部分,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