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诉讼程序28讲:民事案件上诉费如何计算?

2025-09-01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5年09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 |550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金额的差额缴纳,比如一审判决对方赔偿你10万,你不服,上诉要求赔偿100万,差额就是90万,就按争议金额90万计算诉讼费。诉讼费的计算与一审是一致的。单看法条是无法计算诉讼费的,最简单的方法是网上百度“诉讼请计算器”,选择“财产案件”,输入争议金额就可以显示诉讼费了。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是按不服的金额收取上诉费。

判决书节选:

    至于二审案件受理费的负担问题。由于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第十七条规定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而经计算,黎买家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为588000元(638000-50000元),故按此核算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应收金额为9680元。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83139

  • 昨日访问量

    255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