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同村村民间的宅基地买卖合同能否过户?
张静律师解答:符合4项严格的条件就能过户,很少人能符合,条件包括:
1、受让人属于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2、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受让人受让房地产后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证明
3、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
4、现状房屋与证载是否一致等情况。
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向广州市规资局发函询问如何才能过户,规资局就回复了需满足的条件。
判决书节选:
本院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函了解目前广州市某区宅基地(房屋)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如办理过户需要何种手续。该局复函称: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第六十九条规定,提供符合条件的资料包括:受让人属于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受让人受让房地产后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证明、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现状房屋与证载是否一致等情况。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方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综上,买受人通过买卖取得宅基地房屋后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仅凭宅基地使用证不具备办理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