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宅基地房的拆迁奖励款属于遗产吗?
张静律师解答:属于,不是本村村民的继承人也可以继承。如下面这个案件,就是这样判的。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要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一般要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通过继承取得房屋的财产权利。
登记在钟父名下的宅基地上盖房屋是钟父与朱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二分之一份额。钟父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其所占有的房屋份额属于其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现该房屋进行改造安置,关于拆迁征用某房屋的《安置补偿协议》项下的合同权益(具体包括签约奖、搬迁补助费、附属物补偿款、搬迁奖励金)是由某房屋产权所置换而来,故该合同权益二分之一应是钟父的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钟某1认为某房屋已被拆迁,钟某2、钟某3、钟某4、钟某5、钟某6不是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具有取得安置补偿资格,回迁安置房只由其与朱母继承,该主张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