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能起诉过户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可以,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不得办理其他类型的登记。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起诉开发商为其办理房产证,一审法院支持了。二审法院认为涉案楼盘至今未办理初始登记,无法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改判驳回购房者的诉讼请求,等开发商办理了初始登记,购房者可再起诉。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高买家主张珠某公司和北某公司共同协助其办理将涉案房屋产权过户至其名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是否成立。针对前述争议焦点,本院认定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包括涉案房屋在内的涉案项目至今未办理初始登记,涉案房屋目前并不具备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条件。故目前情况下,高买家在本案中诉请要求珠某公司和北某公司共同协助其办理将涉案房屋产权过户至其名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北某公司与珠某公司共同协助高买家办理将涉案房屋产权过户至高买家名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当,本院予以纠正。高买家可待条件成就后另循合法途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