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广州郊区很多独栋房屋都带有一大片的空地,此种情况下买卖的话,要注意看卖家对空地有没有产权,是产权还是承租权。产权才可以与房屋一起转让,承租权的话就只能转让承租权。只要空地的权属人没有提异议,这种转让就也是合法的。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带空地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附属空地的承租权一并转让,卖家不能解除合同。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争议焦点为涉案《买卖协议》应否继续履行,本院分析如下:《买卖协议》由冯卖家与陈买家签订。合同标的是经合法产权登记的房地产及附属空置地。其中,附属空置地由冯卖家承租。由于冯卖家对该空置地不享有所有权,其通过《买卖协议》转让的只能是该空置地的承租权而非所有权。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协议》中也未约定需转让该空置地的所有权并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冯卖家在本案中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空置地的所有权人对《买卖协议》的内容提出异议,阻挠该合同的履行。因此,《买卖协议》约定的转让标的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形。冯卖家主张解除《买卖协议》,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