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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土地出让合同纠纷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 |141人看过举报


1:排除其他竞争者的勾地协议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用地申请人签订的“勾地协议”设置条件排除潜在竞买人的,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应当认定为无效。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

律师解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虽然含有行政内容,但就性质而言,属于民事合同。如围绕合同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出具成交确认书前撤销出让公告的算违约吗?

律师解答: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程序中,出让公告属于要约邀请,竞买人报价属于要约,成交确认书属于承诺。如果出让人在竞买人报价后出具成交确认书前撤销出让公告的,则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成立,但出让人应对竞买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4:未能充分竞价的土地出让程序违法吗?

律师解答: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程序中,应当保证竞买人之间充分竞价。如竞买人未能充分竞价的,应当认定出让程序违法,依据竞价结果签订的出让合同无效。

5:通过招拍挂程序竞拍成功但未签订书面出让合同的合同成立吗?

律师解答: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以签订书面出让合同为成立要件。但通过招拍挂程序竞拍成功的,虽未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应当认定出让合同已经依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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