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与李某有一起装修合同纠纷官司,法院一审判决李某违约,赔偿我10万元。李某上诉后,又主动找到我,希望和解,于是我们签订了和解协议,由李某赔偿我7万。随后李某撤回上诉。可到现在都过了3个月了,李某还是没有给我赔偿款7万元,请问我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审判决吗?
律师解答:可以。二审“庭外和解”,即指案件进入二审(上诉审)期间后,双方当事人通过自行解决上诉审的案件纠纷所寻求的“握手言和”的处理方式。之所以如此,一方面基于法律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某些刑事案件(如自诉案件)和民事诉讼中的大量民事案件,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以前,均可以依法自行和解。另方面基于当事人双方的终止诉讼之合意。诉讼本属于当事人自己的事情,即使当事人启动了诉讼程序,也有权终止这种程序,只要是双方内心自愿即可。
二审中的“庭外和解”,是案件由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启动上诉审程序并进入上诉审期间,当事人双方基于内心自愿,自行协商终止上诉审程序的方式。二审程序中的“庭外和解”,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私权行为,是当事人处理和解决诉讼利益的行为,因而不属于官方行为,正如最高人民法院讨论通过并于2011年12月20日公布的指导性案例,即“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裁判要点中指出的那样:“民事案件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准许撤回上诉的,该和解协议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属于诉讼外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