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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违法加建的宅基地房屋纠纷法院会处理吗?

2022-11-1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593人看过举报

广州有违法加建的宅基地房屋纠纷法院会处理吗?

张静律师解答:一般不会进行实体处理了。前几年,有违法加建的宅基地房屋,如果是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等案件里,法院还会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判决。现在法院的态度越来越趋向于不进行实体处理,以涉嫌违建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驳回诉讼请求。如下面这个案件,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涉案宅基地房屋、相关宅基地使用证等资料返还及房屋占有使用费事宜。冯某某与冯某某等四人均主张涉案的宅基地房屋于1999年之后一次性建成,而依双方认可的广州市**区石井镇人民政府于1996723日核发的穗郊石字第NO.0125586的《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记载:“经批准使用宅基地,由发证期两年内不使用者,本证无效”,据此,1999年后修建涉案宅基地房屋时,冯某某应依法向国土规划部门重新办理规划报建手续;且上述《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批准建设的宅基地房屋层数为五层,建筑面积为581.95平方米,而依冯某某与冯某某等四人的陈述可知,实际建设的涉案宅基地房屋的层数及建筑面积远超出经批准建设的规划范围,则上述《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显然不是涉案房屋所具有合法权利的登记证明。在涉案房屋建设的合法性、初始物权登记尚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及处理前,对相关权利人之间民事权利进行处理缺乏相应前提,故对冯某某要求各冯某某等四人向其交还涉案房屋第五层、房屋钥匙、相关证件资料等以及支付相应房屋占有使用费的诉请,暂不作调处,冯某某可待行政部门对涉案房屋作出处理后再另行提起诉讼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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