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宅基地房不能用于抵押担保借款,即使不能还款也不能直接占有房屋。如下面这个案件,借款人用宅基地房抵押担保借款,无法还款后,债主占用了该房屋,并将房屋出售。后借款人起诉使用人腾房并返还宅基地证,法院就支持了。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罗某持有涉案宅基地使用证是否有合法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本案中,根据何某与李某的陈述,何某是基于向李某借款提供担保的目的而以宅基地房屋进行抵押并交付宅基地使用证,交付宅基地使用证亦是为抵押行为服务的,是整个抵押行为的一部分,而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以宅基地房屋进行抵押,必然会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即使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应属无效。而且,宅基地使用证从性质上属于不动产的权属证书,并非可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李某对该宅基地使用证并不享有抵押权或质权。因此,李某对涉案宅基地使用证既不享有担保物权,也不能基于无效合同继续持有或转让该宅基地使用证。同理,即使李某及罗某之间的购房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罗某也不能基于前述无效合同继续持有该宅基地使用证。原告及第三人作为宅基地使用证的权利人,要求罗某户腾空交还涉案房屋、返还宅基地使用证,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但考虑到罗某在本市名下无房屋无其他房屋可供居住,法院酌情给予罗某半年搬迁期,以另觅房屋搬迁。原告要求罗某参照房管部门公布的同期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参考价支付2020年10月1日起至实际腾空交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