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宅基地房有违法加建,还能起诉合同有效或无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不同法官处理可能不同,有的法官会针对有证部分进行合同效判决,有的法官直接以房屋涉嫌违建,驳回原告起诉,不进行任何处理。只能说,诉讼有风险,看运气。如下面这个案件,法官就判决有证部分,同村村民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无证部分不处理。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涉案房屋在1994年建设,之后于1995年领取宅基地使用权证,该证对所建设的1至5层合法性予以确认。梁卖家与梁买家均为涉案房屋所在村集体组织成员,现梁买家出示《房产权转让正明书》,记载梁卖家将涉案房屋其所享有的份额转让给梁买家,卢某虽对梁卖家的签名不予确认,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故法院对《房产权转让正明书》予以采信,并对《房产权转让正明书》中所涉及的宅基地使用证所载范围的第1至5层宅基地房屋使用权的转让合法性予以确认,对于《房产权转让正明书》所涉及第6至7层建筑物,因尚未有相关行政部门对该两层房屋的产权合法性的认定,故梁买家应待该两层房屋的产权合法性确定后另行主张权利,法院在本案中暂不予调处。
关于过户登记,因涉案宅基地房屋与宅基地证载范围不一致,且梁买家未能提供证据证实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可以办理宅基地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应由梁买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故法院对于梁买家要求办理宅基地房屋过户登记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