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武林律师团队 教练吃了学员一片芒果干,被解除劳动合同?—熊武林律师团队律师网|华律网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湖南源真律师事务所

明法清源、抱诚守真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教练吃了学员一片芒果干,被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者:熊武林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4年09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416人看过举报

2019年9月18日,某某驾校以教练王某在工作中吃学员给的食品构成重大过失为由,依据《员工手册》“处分条例”第3-2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不服驾校决定,提起仲裁和诉讼。庭审中,王某否认其存在接受在训学员分享食物的事实,称其吃的是训练前王某分享给学员的食物。某某驾校提供车载视频反映事情经过为:王某先将车上的山楂片递给学员,学员接受;后学员将自己的芒果干递给王某吃,王某表示拒绝,学员坚持并将芒果干递至王某嘴边,王某接受。随后学员将仅剩的一片芒果干递给王某,王某再次表示拒绝,后王某在学员的坚持下接受并再次将自己的山楂片分享给学员。

裁判机关认为,根据某某驾校提交的车载视频,首先,学员给王某“芒果干”是对王某与其分享“山楂片”的回馈,而非基于王某“教练员”的职务;其次,王某对学员做出“馈赠行为”两次表示拒绝,王某主观上并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学员食品的意图,亦不能据此认定王某存在道德品质问题;最后,王某的行为并未产生影响学员体验、损害学员利益的不利后果。综上所述,不能认定王某与学员共享零食构成严重违纪,某某驾校据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未知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9313119387

相关阅读

沙马牛牛犯运输毒品罪一案复核刑事裁定书

  • 全站访问量

    236761

  • 昨日访问量

    34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熊武林律师团队 - IP属地:湖南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