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最近问我,社保缴费压力大,能不能把员工改成合作关系,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以此规避用工成本?
我明确告诉各位企业负责人:这种操作完全无效,还属于高危违法操作!
很多企业以为,只要签了合作协议、承揽协议,双方就不是劳动关系,不用缴纳社保。但法律认定劳动关系,从来不看协议名称,只看实际用工事实,法院和仲裁都会穿透合同外观判定关系。
核心就看三个从属关系,只要全部满足,就算签一百份合作协议,依旧是事实劳动关系。
第一是人身从属性:员工需要打卡考勤、服从公司规章制度、接受工作安排,受公司管理约束。
第二是经济从属性:员工按月领取固定报酬、业绩提成,收入依赖公司,并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是业务从属性:员工从事的工作,是公司的核心主营业务,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不仅要全额补缴社保、滞纳金,员工还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发生工伤的话,所有赔偿全部由企业全额承担,得不偿失。
社保压力可以合规筹划,但绝对不能用假合作、真用工的方式规避。
想要合法降本、规避用工风险,关注我,教你合规用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