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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

2024-05-19

发布者:康鹏程律师|时间:2024年05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355人看过举报

一、定义

       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他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保护年限

       立体商标:十年,没有年费,到期可续展

       外观设计专利:15年,需要缴纳年费,无法续展

三、注册或者授权要求

       立体商标,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与他人在先的其他权利相冲突,如不得有在先有的近似或者相同商标。 

       外观设计,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属于现有设计,也不与现有设计相似。

四、如何选择

       1、满足条件,同时申请。

       2、如已经公开,则主要考虑立体商标。

       3、如主要起到标识作用,不能作为独立的产品,则申请立体商标。

       4、如不能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则主要考虑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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