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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余某与王某于201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今年年初余某父亲因心脏病住院,急需手术费10万元,余某父亲无力承担全部手术费用,且只有余某一个小孩,余某遂与丈夫王某商议,想要承担父亲手术的治疗费用。但王某却以儿子还小生活压力大不愿意支付手术费用。请问:余某可以在不要求离婚的情况下,仅仅起诉要求分割家中的共同存款吗?
律师解答:可以。你问的问题很有意思,现实中很少有这样的事情,试想,夫妻俩为所谓的共同财产都到法院打官司了,证明他们的感情已到了什么样一种地步。但理论上可以,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财产(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就是依据之一。另外,专门调整婚姻家庭(含财产)关系的司法解释更有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因此,作为子女的余某出于对父亲有养育之恩的报答和孝顺,在丈夫王某不同意支付手术费的情况下有权起诉要求仅仅分割家中的共同存款而不要求离婚。
解答人:吴寅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