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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赡养义务,是否享有继承权

2018-03-02

发布者:吴寅寅律师|时间:2018年03月02日|分类:律师说法 |803人看过举报

未尽赡养义务,是否享有继承权?

 咨询:你好,我公公去年12月份心梗突然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现在有存款和一套房子。公婆有两个儿子,老大已有三年多没来看过两位老人,两位老人一直跟我们住,由我老公赡养,包括这次公公的丧葬费老大都没有出一分钱,但是存款和房子现在却要分,要给他一半,主要他没有赡养过老人,我婆婆和我老公都不想带他分。请问:像这种情况我公公的遗产应该怎么分呢?

律师解答:你公公死前没有订立遗嘱,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分。你公公的房子和存款属于他和你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首先你婆婆分得一半财产,剩余的一半作为你公公的遗产由你老公、你婆婆、你老公的哥哥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同一顺序的一般均等分得。但是均等分的继承人必须是在同一继承顺序上、条件大体相当。特殊情形下,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本案中,你老公与你公公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你老公哥哥有赡养能力和条件,不尽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他主张分走你公公房子和存款的一半是绝对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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