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可以把房子给我继承吗?
近日,有客户咨询:外公可以把房产给她继承吗?本文将具体分析这个问题。
一、 外公有权处分其个人财产
(一)如该房产为外公婚前取得的,属于外公的个人财产,外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处分。
(二)如该房产为外公婚后取得的,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外公外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外公可以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
一般是按照夫妻双方各50%处理。
以上处分方式包括房产赠与、买卖,也可以通过遗嘱方式给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等。咨询的当事人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接受房产赠与和遗赠。
二、 订立遗嘱方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外公订立遗嘱的方式有:
(一)自书遗嘱。由外公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外公、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打印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外公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录像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外公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五)公证遗嘱。外公本人去当地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 律师提醒
(一) 外公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财产。如外公以遗嘱处分了
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
(二) 外公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外公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三) 如外公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
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四)外公去世后,遗嘱生效。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明确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如逾期不作出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