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贺某于 2020 年 10 月入职某医疗科技公司,因单位长期拖欠工资,申请人于 2025 年 5 月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委托王宇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销售奖金、差旅费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二、律师代理工作
王宇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梳理证据、依法提出仲裁主张:
1.固定劳动关系与工资标准
提交劳动合同、调薪确认函、银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等,证实双方劳动关系、入职时间、月工资标准及欠薪事实。
2.主张拖欠工资全额支付
依据工资发放记录与调薪函,明确欠薪时段与金额,主张单位足额支付 2024 年 4 月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期间工资。
3.论证被迫解除合法有效
单位长期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据此解除劳动关系,依法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4.规范举证、强化庭审辩论
围绕工资基数、工作年限、解除理由、举证责任等焦点充分发表意见,推动仲裁委采纳我方主张。
三、裁决结果
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申请人主要诉求,缺席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 年 4 月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工资 157300 元;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60500 元;
3.驳回其他仲裁请求。
四、案件典型意义
1.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依法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2.工资标准以实际约定及发放为准
调薪确认函、银行流水可作为认定工资基数的有效依据。
3.用人单位拒不到庭不影响裁决
单位经依法通知未到庭,仲裁委可依据事实与证据缺席裁决。
五、律师提示
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及时固定证据,以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并通过仲裁主张拖欠工资 + 经济补偿,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王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