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两名原告系某市政雨污分流工程实际施工人,案涉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转包给两家劳务及建筑公司施工,原告组织人员、材料完成对应路段施工,工程于 2024 年 9 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经审计及结算,被告方尚欠原告大额工程款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共同委托李德强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相关责任方支付欠付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并要求总承包人、相关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办案经过
李德强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把握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要点,稳步推进维权工作:
1.固定核心证据
收集整理施工资料、验收文件、审计值材料、已付款记录、往来沟通凭证等,证实原告实际施工身份、工程验收合格、欠付工程款金额等关键事实。
2.明确责任主体
结合工程转包、分包关系,确定劳务公司、建筑公司、总承包单位等责任主体,依法提出付款及连带责任主张,构建完整请求权基础。
3.合理主张诉求
依据合同及法律规定,明确欠付工程款数额,按法定标准计算资金占用费,同时主张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合理维权成本。
4.推动高效调解
庭审中充分释明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兼顾各方履约能力与付款可行性,协助当事人达成合法、可落地的调解方案,实现快速回款、一次性化解纠纷。
三、调解结果
在法院主持下,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核心内容如下:
1.相关责任方配合完成债权转让及内部审批流程,由总承包单位直接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73.8 万元;
2.原告按约定解除对被告方的保全措施;
3.各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
本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原告合法债权得以保障,避免长期诉讼,实现高效维权。
四、案件典型意义
1.实际施工人权益依法保护
实际施工人完成工程且验收合格,有权主张欠付工程款,总承包人、转包方应按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付款责任。
2.多元主体责任清晰划分
涉及总承包、劳务分包、建筑施工等多方主体时,可通过债权转让、直接付款等方式简化支付路径,保障实际施工人回款。
3.调解实现高效双赢
建设工程案件通过法院调解,既能快速确定付款方案,又能减少诉累、降低成本,兼顾合法性与可执行性。
五、律师提示
实际施工人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留存施工日志、签证、验收、付款、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结算,欠付工程款时尽快委托专业律师,通过协商、诉讼、保全等方式维权,最大限度实现工程款回款。
李德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