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杨某某、熊某某二人系夫妻关系。早些年间,二人按照胡某某的要求,多次向其施工的项目工地供应止水丝杆、钢钉等建筑建材。双方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货物交由对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经过核算,全部供货货款总额十余万元,购货方仅支付 50000 元货款,剩余 83793 元货款一直拖欠未付。
此后多年,当事人反复通过微信等方式向欠款方催要剩余货款,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肯结清尾款。多次催讨无果后,当事人委托武汉陈伟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拖欠货款,并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 5% 标准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直至款项全部清偿完毕。
二、办案难点
1、案件供货事实发生距离起诉时间跨度较长,属于陈年旧账,存在诉讼时效抗辩风险;
2、原、被告之间无书面买卖合同,仅依靠送货单据主张货款,送货单还是由被告方员工签收,并非欠款当事人本人签字;
3、欠款人收到法院传票后拒不出庭应诉,案件只能缺席审理,所有事实全部需要我方证据予以佐证;
4、双方事前没有对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进行书面约定,想要主张资金占用利息存在举证难度。
三、武汉陈伟律师代理思路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武汉陈伟律师仔细梳理全部案件材料,制定完整诉讼维权方案:
1、完整收集整理送货单、供货明细单据,核对每一笔供货数量、金额,锁定总的货款基数,扣减退货款项后精准核算剩余未付货款;
2、调取并整理多年以来当事人和欠款人的全部微信催款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既可以证明我方多年持续向对方催债,中断诉讼时效,又可以印证对方承认欠付货款的事实,补强欠款证据链;
3、明确虽然没有书面买卖合同,但送货单据 + 催款聊天记录,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双方成立事实买卖合同关系;
4、针对逾期利息问题,依据买卖合同纠纷相关司法解释,即使双方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出卖人依旧有权主张逾期付款产生的资金占用损失,我方主张年利率 5% 的利息标准,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应当得到法院支持;
5、预判被告极有可能拒不到庭,提前把证据材料准备完备,保证即便被告缺席庭审,法官也能够仅凭我方证据查清全部案件事实,做出有利我方的判决。
四、案件判决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武汉陈伟律师全部代理意见,作出缺席判决:
1、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五日内向杨某某、熊某某支付剩余货款 83793 元;
2、判令被告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 5% 标准,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直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为止;
3、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败诉方被告承担。
当事人不仅全额拿回拖欠多年的建材货款,同时成功追回逾期产生的利息损失,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五、陈伟律师案件小结与法律提示
结合本次建材货款拖欠案件,武汉陈伟律师给出实务普法提示:
1、买卖交易尽量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写清货款金额、付款期限、逾期违约责任;
2、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送货单、签收单据、微信对账聊天记录、催款记录都是证明欠款事实的核心证据,务必妥善长期保存;
3、货款被拖欠后一定要定期催款,微信、短信催讨货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避免时间太久欠款变成无法追回的自然债务;
4、买方拖欠货款拒不支付,即便对方拒不出庭应诉,债权人依旧可以凭借完整证据起诉,通过缺席判决拿到胜诉文书;
没有约定违约金,拖欠货款的卖方依旧有权起诉主张逾期付款资金占用利息,让欠款方承担逾期还款带来的经济损失。
陈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