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门店转手换老板就随便辞退老员工?法院判赔近 9 万!工龄全部连续计算
一、案件基础概况
1. 劳动者用工全过程
① 早年入职原人力资源门店,固定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期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社保持续缴纳;
② 经营门店整体转让,新公司接手门店,劳动者工作地点、岗位完全没变,继续正常上班;
③ 工资发放主体变更为新公司负责人,社保仍由原公司代为缴纳;
④ 新公司以门店亏损为由,单方面出具书面辞退通知,直接开除员工,还拖欠当月部分工资。
⑤ 离职前月均工资约 4905 元,累计连续工作 9 年。
2. 劳动者维权诉求
① 补发拖欠的当月工资差额;
② 认定公司单方辞退属于违法解除,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3. 新公司(原告)辩解理由
门店只是转手,员工劳动关系不属于本公司,工资是负责人个人转账发放,不该由新公司承担工资、赔偿金,起诉要求不用赔钱。
4. 原门店 / 第三方公司陈述
门店转让协议明确约定:接手方全盘接收原有员工,员工工龄、后续经济补偿、赔偿金全部由新店承担;实际员工接受新店管理、新店发放工资、新店出具辞退书,赔偿责任理应由新店承担。
二、法院审理认定关键事实
实际用工主体以管理、发薪、辞退行为为准,不看社保代缴单位
虽然社保由原公司代缴,但员工全程在新店地址上班、服从新店管理制度、新店法定代表人按月发工资、新店出具正式辞退文件,法院直接认定双方存在真实劳动关系。门店转让协议有效,工龄连续计算,不会因换老板清零
转让合同白纸黑字约定接手方承接全部老员工,对应之前多年工龄全部合并计算,计算赔偿金时不拆分、不打折。“门店亏损” 不能作为合法辞退理由
公司只口头说经营亏损,拿不出任何财务亏损证据,也没有和员工协商调岗、降薪、协商解除流程,直接下发辞退书,属于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事实清晰,扣除已小额预支款项后,剩余工资差额必须补足。
三、法院最终判决结果
新公司一次性补齐拖欠员工的工资差额;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合计 8 万余元;两项款项加起来近 9 万元,限十日内全额付清。若逾期不支付,需要加倍支付利息,同时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
四、打工人必看 4 条维权干货
1. 店铺转让、换老板、换公司,你的工龄不会凭空消失
只要工作地点、岗位没变,只是经营主体更换,且转让协议约定承接员工,前后工龄合并计算,算赔偿金时全部累加,新老板不能不认老工龄。
2. 判断谁是你的真正老板,看 3 个关键点,不看社保谁代缴
谁给你日常安排工作、管考勤制度;
谁按月给你发工资(法人 / 公司账户转账记录);
谁出具辞退、调岗、处罚等书面文件;
满足以上三点,就算社保第三方代缴,实际用工单位依然要承担全部劳动赔偿责任。
3. 单纯 “公司亏损” 不能直接开除员工
企业经营困难不是合法辞退的法定理由,正确流程是:优先协商调岗、协商一致解除支付 N 倍补偿;直接单方面开除一律属于违法解除,需要赔付 2N 双倍赔偿金。
4. 老板个人微信 / 支付宝发工资,也能认定劳动关系
保留好工资转账记录、门店转让合同、辞退书面文件、工作聊天记录、社保缴费单,全套证据足以打赢劳动官司,不用怕对方耍赖否认用工关系。
五、企业避坑提醒
门店转让接收老员工,务必在转让协议明确工龄承接、补偿责任,接手后随意裁员成本极高;
经营困难想裁员,不能直接下发辞退通知,走协商解除、经济性裁员法定流程,避免 2N 巨额赔偿;
不要用个人私户发工资、第三方代缴社保来规避用工责任,法院会按实际管理行为认定劳动关系。
祝晶晶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