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小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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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纠纷案例

作者:邱小娟律师时间:2026年08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2次举报
2026-08-20

一、基本案情

甘某于 2025 年 1 月入职某娱乐厅(个体工商户)担任前台,月工资 4500 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娱乐厅曾因证件问题停业,未足额支付停工及在岗工资。2025 年 10 月,甘某以未签合同、欠薪、未缴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及拖欠工资等。

二、调解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娱乐厅一次性支付甘某 22000 元,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就本次劳动争议不再主张任何权利;案件受理费由甘某负担。

三、调解要点

1. 个体工商户属于合法用工主体,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欠薪及未缴社保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 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兼顾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经营者实际负担,快速化解矛盾。

3.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款项付清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四、案例启示

个体工商户同样受劳动法规约束,须依法签订合同、缴纳社保、足额付薪;劳动者维权可优先选择调解,高效实现权益;企业应规范用工,避免法律风险。


邱小娟北京嘉维(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联系方式:17859561956 电子邮箱: jiaweifz_qxj@...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福州
  • 执业单位:北京嘉维(福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50120********40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北京嘉维(福州)律师事务所
1350120********40 劳动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