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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亿标的大型建工纠纷胜诉典型案例

发布者:张贺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某大型住宅项目施工方与发包方签订总额超14亿元的EPC总承包合同,施工过程中因发包方长期拖欠工程款,项目多次停工,双方就复工、补偿等事宜签订多份补充协议后仍未能妥善解决争议,施工方最终退场。施工方主张发包方支付欠付工程款近4亿元及相应利息,并确认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张贺律师作为施工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全流程办理。

  二、案件难点

  .法律关系交织复杂:案件涉及施工合同解除、工程造价鉴定、停工损失认定、股东责任、优先受偿权等多重法律关系,且前后有多份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对原合同内容进行调整,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难度极大;

  .造价争议项繁多:案涉工程造价鉴定总额超11.9亿元,其中地库降水费用、土方开挖及运距、铝模施工增量等多项内容存在重大争议,双方主张差异超数千万元,需结合施工方案、签证、监理日志等大量零散证据逐项论证;

  .损失认定责任划分难:项目停工及工期延误同时存在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施工方现场管理不足等多重原因,需区分双方过错程度,合理主张停工、窝工、退场等各项损失,同时回发包方的工期违约抗辩;

  .优先受偿权适用存疑:项目未完成整体竣工验收,需举证已完工程质量合格,且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范围符合法律规定,同时需应对发包方以“保交楼”为由对优先受偿权的抗辩。

  三、张贺律师代理成果

  法院最终采纳施工方的大部分主张,判决:

  .发包方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工程款本金*********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4年6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发包方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停工补偿、人工费补偿、退场临时设施损失等合计********元;

  .确认施工方在********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其承建的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合计*******元,由双方各承担50%。

  本次判决为施工方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3.9亿元,且优先受偿权的确认极大保障了债权的可执行性,案件结果获得委托人高度认可。

  四、律师作用

  .体系化构建案件代理方案:针对案件复杂情况,制定“合同解除认定+工程造价最大化+损失合理主张+优先受偿权确认”的四层代理目标,梳理全案数千份证据形成完整证据体系,为各项诉求提供扎实支撑;

  .专业介入司法鉴定程序:全程主导造价鉴定工作,针对10余项争议造价项逐项提交证据及专项代理意见,推动法院全部采纳施工方主张的地库降水、土方开挖、铝模增量等费用,仅确定性造价及支持的选择性造价合计超11.2亿元,最大限度实现工程价款认定;

  .精细化主张损失赔偿:针对停工损失、人工费补偿、退场损失等诉求,区分不同时段的停工原因、双方过错程度,结合合同约定、当地工资标准、行业惯例等逐项论证损失合理性,最终法院支持了约80%的损失主张,最大程度弥补了施工方的停工及退场损失;

  .成功突破优先受偿权认定难点:围绕“未竣工工程质量合格即可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法律规则,提交分部分项验收记录、质量监督报告等证据证明已完工程质量合格,同时结合退场时间、起诉时间论证权利行使未超过法定期限,最终成功确认3.34亿余元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为债权实现提供了核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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