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业的刑辩律师,在面对司法会计鉴定报告的时候常常也束手无策,因为在当事人之间存在海量交易,自己对账目都一塌糊涂的情况下,司法会计鉴定报告往往就成为定案的依据,左右着犯罪金额,决定着当事人的刑期。在这种情况下,尽管辩护难度很大,但是也并非只能无所作为,因为魔鬼藏在细节里,只要捕捉住了关键细节,就可能给案件带来意想不到的转机。
最近我和团队杨一扬律师办理了一起诈骗案件,我们当事人李某和被害人牛某在2018年至2021年之间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进行过非常频繁的转账,往来账单就有几厘米高,计算量之大是我们律师根本无法完成的。公安机关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司法审计,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李某与牛某的转账差额为50万余元,也就意味着诈骗金额为50万余元,由于当事人李某只存在从轻情节,不存在减轻情节,刑期很可能就在10年以上了。我们拿到鉴定报告后从头到尾认真研读了好几遍,虽然我们无法对款项计算结果进行一一复核,但是可以对鉴定范围、鉴定材料以及鉴定过程是否存在纰漏进行判断。通过向当事人反复核实,我们发现李某和牛某双方除存在转账交易外,还存在一笔20万的现金交易,即2020年2月26日李某从银行取现20万元,同日牛某在村镇银行存现20万元用于偿还其贷款,对于这20万元双方在笔录中均是没有异议的。由于鉴定报告统计的只是转账情况,并不包括现金交易,而且牛某的村镇银行交易流水亦不在鉴定材料范围之内,因此可以断定这20万元在鉴定报告中并未涉及。换言之,结合鉴定报告显示的50万余元的转账差额和这20万元的现金交易,我们认为诈骗金额应认定为30万余元。就上述情况,我们团队多次找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检察官高度重视,依法仔细核实后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认定诈骗金额为30万余元,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获得了5年零9个月的刑期,将刑期从10年以上成功降到了10年以下,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人能够拥有上帝视角,但是作为专业的刑辩律师应当尽可能地去挖掘案件的细节,从中寻找任何能够证明当事人无罪、罪轻的蛛丝马迹,从而进行有效辩护,使当事人罚当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