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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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 多次起诉与长期分居构成法定离婚事由的认定

发布者:杨国磊律师 时间:2026年02月02日 1281人看过 举报

2026-02-02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原告甲某(女,1990年生)与被告乙某(男,1988年生)均系宁夏回族自治区某县居民。双方于200911月经人介绍相识,随后按照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并于2010827日在泾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育有三名女儿,长女现年13岁,次女11岁,三女5岁。

双方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较为薄弱。婚后初期,甲某与乙某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乙某及其家人对甲某长期冷漠相待,缺乏基本关怀。甲某指控乙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履行家庭义务,对子女不管不顾,不承担抚养教育责任,迫使甲某独自承担照顾家庭和外出务工维持生计的双重压力。

二、案件经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矛盾持续积累。202162日,甲某首次向中宁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于同年622日作出判决,以双方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为由,判决不准予离婚。

首次判决作出后,双方关系未见改善,自2021715日起正式分居生活。分居期间,长女、次女随乙某父母共同生活,三女随甲某生活。2022713日,甲某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于同年81日再次以甲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为由,驳回其离婚请求。

两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乙某仍未表现出挽回婚姻的意思表示,双方持续处于分居状态,无任何和好迹象。202373日,甲某第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

1.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甲某主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长期遭受冷暴力,且已连续分居满两年,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由于乙某缺席庭审,未就其主张进行答辩。

2.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安排:甲某提出由己方抚养三女,长女、次女由乙某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法院需审查该方案是否符合子女最佳利益原则。

四、诉讼过程

202373日,中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甲某第三次离婚诉讼,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告乙某送达传票,但乙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

庭审中,原告甲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陈述了婚姻状况、分居事实及前两次诉讼情况,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法庭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确认。

五、判决结果

202382日,中宁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宁0521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

(一)关于婚姻关系

法院认定,甲某与乙某在共同生活中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甲某曾两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分居状态已持续三年。现甲某第三次起诉离婚,态度坚决,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准予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离婚。

(二)关于子女抚养

考虑到改变生活学习环境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院判决维持现有抚养状态:长女、次女继续随乙某生活,三女继续随甲某生活。鉴于双方经济能力及甲某自愿放弃共同财产分割的意思表示,抚养费由双方各自负担。同时确认双方均享有探视女儿的权利,不得互相妨碍。

(三)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甲某负担。

六、案件意义

本案是典型的多次起诉离婚纠纷,具有多重法律示范意义:

第一,准确适用《民法典》离婚法定事由。本案法院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规定,结合双方实际分居已满三年的客观事实,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保障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权利。

第二,确立长期分居在离婚诉讼中的证据效力。本案中,前两次不准离婚的判决并未阻断当事人的离婚权利,持续的分居状态成为认定感情破裂的关键事实。这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状态的实质性审查,避免了形式主义的机械裁判。

第三,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法院并未简单采纳原告的全部诉求,而是充分考虑子女现有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判决维持分居期间已形成的抚养格局,体现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关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的具体适用。

第四,明确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被告乙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并对其放弃诉讼权利的行为作出相应法律评价,维护了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和司法权威。


杨国磊,男,法学学士,中共党员,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专长:擅长婚姻家庭领域、民商事合同领域、公司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宁夏-石嘴山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40120********99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民间借贷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
1640120********99 工伤赔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