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原告张某、陈某将其共有的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的房屋委托给某公司运营,双方签订《房屋运营委托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保底月租金及收益分成比例,并明确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条件。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交付房屋并支付十余万元装修费。然而,某公司自2024年12月起未按约支付运营收益,且单方通过微信群通知变更合同核心条款,取消保底租金并调整结算周期。原告多次异议未果,某公司最终于2026年1月腾退房屋。为维护权益,原告委托某律师事务所诉至法院(案号:(2025)某法民初字第846号),请求解除合同、支付拖欠租金及违约金、承担律师费等。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一、某公司单方变更条款及逾期付租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合同是否应予解除;二、原告主张的违约金及律师费是否应予支持。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协议合法有效。某公司逾期付租且单方变更主要条款,已构成违约。鉴于某公司已腾退房屋,双方无继续履行意愿,合同应予解除。关于违约金,因约定标准过高且原告未充分举证实际损失,法院依法予以调减。关于律师费,因合同有明确约定且原告已实际支付,法院予以支持。此外,因陈某未在协议上签字,法院认定其非合同当事人,驳回其诉请。
【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原告张某与某公司签订的《房屋运营委托协议》于2026年1月10日解除;某公司向张某支付拖欠租金1.9万余元及违约金九百余元;某公司向张某支付律师代理费六千余元;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及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某公司负担。
【律师价值】
陈茛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法律洞察力与扎实的专业功底。面对被告单方变更合同及拖欠租金的违约行为,陈律师迅速梳理证据链条,精准锁定被告根本违约的核心事实。庭审中,针对违约金过高的问题,陈律师合理调整诉讼策略,确保核心诉求获法院支持。同时,陈律师严谨组织律师费支付凭证等证据,成功将维权成本转由违约方承担。尽管因当事人签字瑕疵导致部分诉求被驳回,但陈律师通过专业的诉讼策略,最大程度维护了委托人的核心经济利益,实现胜诉。
陈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