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代理的这起涉案金额超14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落槌。作为被告邯郸某某建筑公司的代理人,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判决认定我公司不承担任何付款责任。这不仅帮顾问单位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更在类案处理上再次验证了“刺破面纱”前的精准防御策略。
案件背景:莫名背负的百万债务
原告段某某起诉称,其从王某某处承接了南苑果蔬市场的钢结构工程,因被拖欠工程款140余万元,将链条上的各方一并告上法庭。由于案涉项目的部分文件上出现了“邯郸某某建筑公司”的字样,原告便理所当然地将我公司列为第一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一旦败诉,公司将面临严重的财务危机。
办案难点:真假印章与表见代理的博弈
接手案件后,我发现案情并不简单。原告方试图通过一系列证据链,证明王某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或者我公司是实际的承包人。而对方手里那份盖有我公司印章的协议,是最大的威胁。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工程资料中,剥离出对我方有利的真相,是本案的关键。
决胜策略:死磕“授权”与“追认”
在庭审中,我制定了严密的防守策略:坚决否认印章真实性,切断公司意思表示。
我在法庭上明确指出:经核实,案涉合同中出现的所谓“邯郸某某建筑公司”印章,系王某某私自伪造,我公司对此毫不知情,既无事前授权,也无事后追认。同时,我向法庭提交了公司真实的公章备案记录及同期对外签署的其他合同样本作为比对,形成完整的反驳证据链。
胜诉结果:还原清白,免责出局
法院经审理,最终采信了我的核心观点。判决书明确认定:“案涉协议中邯郸某某建筑公司的印章为王某某私自合成,该公司并未参与案涉工程。”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对我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我公司无需承担一分钱的付款责任。
案后感悟
建设工程领域往往是纠纷的高发区,很多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为项目管理混乱或印章被盗用而被卷入诉讼。作为律师,我们的职责不仅是出庭应诉,更是要通过细致的证据排查,为企业筑起一道防火墙。这一次,我们成功守住了企业的钱袋子,也再次证明:在缺乏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任何强加的合同义务都是站不住脚的。
陈利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