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申请人:张某,四川籍务工人员,在外地建筑项目务工受伤; 被申请人: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营建筑施工,注册地外省。
张某在安某建筑公司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后续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事故产生大额医疗费、护理费,同时对应法定一次性伤残补助、医疗补助、就业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食宿、鉴定费等多项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初期消极沟通,仅愿意小额赔付,双方赔偿金额分歧巨大。张某经济困难,受伤后无收入来源,急需资金疗伤、维持家庭开支,遂委托本人作为劳动仲裁阶段代理律师维权。
接受委托后,我方完整梳理全部损失项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逐项核算法定赔偿,仲裁请求合计主张各项工伤待遇近 90 万元,向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正式提起工伤劳动仲裁。
二、办案经过
1.证据全面固化,夯实索赔基础 整理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护理支出凭证、交通票据、工资发放记录、鉴定费票据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明劳动关系、工伤事实、伤残等级、全部实际损失,让对方无抗辩空间。
2.庭审释法说理,瓦解对方抗辩逻辑 仲裁开庭审理时,对方公司以企业经营压力大、项目回款慢为由,主张大幅压低赔偿总额。我方向仲裁庭及企业代理人逐条列明法定工伤赔偿标准,明确告知企业:工伤责任系法定责任,若仲裁委出具裁决书,企业需全额承担全部诉求款项,同时会产生诉讼、执行、企业失信等额外成本,长期拖欠对企业经营、招投标均会造成负面影响。
3.量身设计分期方案,增设全额赔付违约保障 考虑企业一次性支付大额资金存在压力,同时兼顾当事人急需用钱的现实需求,主动提出分两期支付的调解方案;为杜绝企业分期拖延、恶意拖欠,重点谈判增设核心保障条款:任何一期未足额按时付款,当事人可直接主张全部总赔偿款 35 万元一次性强制执行,彻底规避分期回款风险。
4.一揽子了结纠纷,同步处理商业保险理赔 调解过程中同步协商团体意外险配合事宜,约定双方互相配合提交保险理赔材料,同时明确调解款项付清后,双方就本次工伤事故再无任何劳动争议,当事人不再另行仲裁、起诉,一次性彻底了结纠纷,避免后续二次维权。
三、案件结果
经仲裁委依法确认,双方签署生效仲裁调解书,最终达成如下调解方案:
1.安某建筑公司分两笔支付工伤赔偿款,首期 50000 元于当年 10 月 26 日前付清,二期 220000 元于次年 2 月 16 日前付清;
2.公司若任意一期逾期、未足额付款,我方当事人有权直接主张赔偿总额 350000 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部款项;
3.双方配合办理团体意外险理赔手续;
4.款项付清后,双方就本次工伤事故无其他争议,不得再提起仲裁、诉讼。
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力,一旦企业逾期付款,当事人可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企业账户、查封资产、限制法人高消费,全方位保障工伤职工回款权益。
四、办案律师小结
本案是建筑行业工伤维权典型调解案例,核心亮点在于没有单纯追求当庭一次性付清,而是灵活设置分期方案,同时通过加速到期全额赔付的违约条款锁定底线,平衡企业支付压力与劳动者回款安全。 很多工伤劳动者担心分期赔付后企业拖欠,本案例调解条款从根源规避该风险,可供同类工伤案件参考;工伤维权无需一味等待裁决,专业律师可通过调解以更短周期帮助当事人拿到赔偿,同时通过法律条款设计筑牢回款保障。
侯泽英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