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恋爱分手后的经济纠纷。
上个星期,我和男朋友分手了,但我们闹得非常的不愉快,他要我还两万的旅游费用。
可是他自己主动邀请我去国外游玩的呀。
当时,我跟他说了,我没钱。
他承诺的机票、酒店、门票全包,我才同他去的。
我们出去玩了半个月吧,大概花了4万的样子。
现在分手了,他觉得这钱花得冤枉,非要我承担一半,让我还2万给他。
我不同意,他就一直追着我要,还说要去起诉。
唉,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现在的男人怎么都这样,恋爱时他自愿花的钱,怎么分手了就要算账。
徐律师,我该怎么办?
如果他真的去起诉我,法律会支持他的要求吗?
徐婕律师的回答
恋爱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主动邀请对方出游,并自愿承担机票、酒店、门票、花销等费用,如果双方事前没有就费用分担达成明确的约定,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形成了关于这笔款项属于借款,事后应结算偿还的合意,那么该类支出在性质上,通常会被理解为,恋爱交往中的一般赠与。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完成后,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综上,旅游消费这类恋爱期间的正常花销,在双方没有事前约定的前提下,分手后,男方要求你支付一半的费用,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你可以拒绝返还。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