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徐婕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离婚协议的事情。
我和前夫五年前离的婚。
当初他在外面有人了,要和我离婚,我也不想和他过了,就去民政局办了离婚。
他当时还算大方,没有争我们名下的那套房子。
所以,我们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房子归我,剩下的四年房贷由我自己还,等我还清贷款后,他配合我去办理过户。
我以为签了离婚协议,就不会再有什么变数了。
没想到,我好不容易还完房贷,前夫却不配合了。
我每次联系他,客客气气地商量去过户,他都有各种理由不去。
后来,他连我电话都不接了。
我真的好气愤。
为了这套房子,我每个月都省吃俭用,工资一大半都填进去了。
现在前夫不配合,房子过不了户,我心里特别不踏实。
徐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能让前夫配合过户呢?
徐婕律师的回答
《离婚协议》是在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的合意,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合法有效,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法定事由不得擅自变更或拒绝履行。
你们在离婚时约定,房产归你所有,剩余贷款也由你偿还,前夫协助过户。
现在,你前夫反悔,拒绝配合过户,就是违约。
你可以再与前夫协商,若协商不成,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如果法院判决后,前夫依然不配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可以通过查封、罚款、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强制对方履行。
徐婕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