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通俗的大白话讲,所有权保留是指出卖人先将标的物的占有转移给买受人,但标的物的所有权没有转移,待买受人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后,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如若买受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或者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或将标的物进行出卖、出质的,出卖人均有权取回标的物。
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
(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
(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