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当事人为网络赌博平台代理。对此类赌博平台的代理在案件中地位作用的认定,此前司法机关实际判例均认为代理属于主犯,代理雇佣的其他人员为从犯。本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亦认定当事人属于主犯。辩护人认为,当事人作为网络赌博平台代理,处于从属辅助地位,应当认定为从犯。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为从犯,赌资虽高达320余万元,仍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邢环中律师
发布者:邢环中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5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当事人为网络赌博平台代理。对此类赌博平台的代理在案件中地位作用的认定,此前司法机关实际判例均认为代理属于主犯,代理雇佣的其他人员为从犯。本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亦认定当事人属于主犯。辩护人认为,当事人作为网络赌博平台代理,处于从属辅助地位,应当认定为从犯。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为从犯,赌资虽高达320余万元,仍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