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确实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这是因为,公众人物的工作和生活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但是,这种限制是有限度的,并非公众人物的所有个人信息都可以被随意公开和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第六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这些原则对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处理同样适用。具体到航班信息这类行踪轨迹信息,它显然不属于应当向公众公开的信息范畴。明星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需要经常乘坐飞机往返各地,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具体的航班时间、航班号、座位号等信息应当被公开。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