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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举债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衡量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借款用途,即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涉案借款发生前至离婚时夫妻双方处于分居状态,无共同生活之事实,无证据显示夫妻双方有因共同生活而需共同举债的必要,亦无证据显示其家庭有大额支出,且涉案债务属于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举债,债权人无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涉案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回归合同的相对性,由借款人一方承担还款义务。案号:(20...
    2023-07-30 张国贵张国贵 债权债务
  • 夫妻一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某锦诉吕某容、郭某英、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例要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数额较大,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明知借款人将借款用于放贷,案件审理期间未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活动,或者借款人配偶在事后对该借款行为予以追认。因此,借款人配偶不应基于夫妻关系而承担系争债务。案号:(20...
    2023-07-30 张国贵张国贵 债权债务
  •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
    2023-07-30 张国贵张国贵 债权债务
  • 马先生前不久买了一辆二手车,当自己准备给爱车买保险时,却被告知要付高额的保金,因为这辆车曾出过重大事故。了解实情后的马先生立即与卖主取得联系,但对方一口否认存在重大事故。无奈下马先生将对方告上法庭。被告表示涉案车辆出现过伤亡事故,但该伤亡事故并不影响车辆的正常车况及功能,对于车辆本身来讲并无影响,他认为马先生的该理由并不足以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并认为本案不存在解除合同的约定事由及法定事由,马先生...
    2023-07-30 肖升东肖升东 合同纠纷
  • 甲(出卖人)和乙(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在房屋交付后3个月内为乙办理完毕房屋权属证书。现甲因自身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履行该义务,乙诉至法院,要求甲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其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应如何认定甲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呢?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
    2023-07-30 张国贵张国贵 债权债务
  • 离婚协议书有时间限制吗,有效期多久?离婚协议书没有时间限制。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
    2023-07-30 刘艳桃刘艳桃 婚姻家庭
  • 律师,你好!离婚房产是否可以赠给子女?答案是肯定的,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在付完按揭款之前,房屋是不能过户给子女的,但是,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合同的方式约定房屋为子女所有,以解决不必要的纠纷。不过房子赠予过户给孩子是要满足一定具体条件的。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简而...
    2023-07-30 刘艳桃刘艳桃 婚姻家庭
  • 离婚协议我们把房子给孩子但没过户有效吗?离婚协议一致同意将房子给孩子没过户的情况下,该赠与协议是有效的,但房产不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依法登记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
    2023-07-30 刘艳桃刘艳桃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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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议解决2026年2月9日09:02河北10人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南京刑事、刑辩律师徐某制作、贩卖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沪0113刑初xx4号公诉机关上海市xx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徐某,女,1998年xx月1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本科文化,原系湖南省衡阳市XXXX中专教师,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因...
    10597 阅读 王可红律师 王可红律师 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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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不少人遭遇刑事立案后被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却始终纠结:会不会留下案底?考公、考军校、走从政路线的政审能过吗?结合《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最新法规,以及当下司法实操,本文一次性把核心问题讲透,让大众告别认知误区。一、先明确:法律上的“案底”到底是什么?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犯罪记录(案底)仅指人民法院...
    2419 阅读 张尽安律师 张尽安律师 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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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公务员政审执行的核心依据仍是2023年修订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无全国统一“查三代”新规,审查范围与标准按岗位差异执行,以考生本人为核心,特殊岗位才可能延伸至三代直系亲属,且非“有案底就否决”。以下是具体标准:一、核心审查原则与范围审查原则:罪责自负,不搞株连;岗位越敏感,核查范围越广、标准越严。普通岗位:以考生本人为主,核查核心为两代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共同生活近...
    2212 阅读 王敏律师 王敏律师 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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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能不能把卷宗给嫌疑人、被告人看”是无数当事人及家属最关心的问题。有人觉得“案卷是案件核心,理应让当事人知晓”,也有人担心“泄露卷宗会影响案件办理”。其实答案既不是“绝对能”,也不是“完全不能”,而是藏在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的平衡艺术里。一、法律规定:阅卷权有边界,展示非“全开放”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赋予辩护律师阅卷权,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可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
    1787 阅读 张尽安律师 张尽安律师 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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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伤认定必须满足哪三个条件工伤认定需满足以下三个核心条件: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合法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即双方具备法定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劳动并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等;2.伤害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或视同工伤范围,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3.不存在法定排除工伤认定的情形,包括劳动者...
    1726 阅读 张洁红律师 张洁红律师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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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头遭遇围堵殴打,还手致对方受伤;家中闯入歹徒,反击时造成侵害人重伤;校园里被长期欺凌,反抗中失手伤人……生活中,当不法侵害突然降临,“奋起反击”是人的本能,但这份反击,究竟是受法律保护的正当防卫,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很多人因为分不清这两者的边界,要么遭遇侵害时不敢反抗、任人欺凌,要么一时冲动反击过度、身陷囹圄。今天,我们结合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两高一部...
    1715 阅读 张尽安律师 张尽安律师 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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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作为家庭重要资产,亲属间过户是常见需求。无论是父母将房产留给子女,还是兄弟姐妹间调整财产,选择哪种过户方式更省钱、更合规?本文将围绕买卖、赠与、继承三种主流方式,从税费计算、适用条件、地区差异及操作注意事项等维度展开分析,助您理清思路,做出最优选择。一、三种过户方式的法律基础与适用场景在讨论税费前,首先需明确三种过户方式的法律性质及典型适用场景:(一)买卖过户:基于合同的财产交易根据《民法典》...
    1653 阅读 杨晋锋律师 杨晋锋律师 法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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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钱不还当失信被执行人,藏钱藏到亲属那,自己照样坐高铁、乘飞机,潇洒过日子”——这是很多申请执行人的痛点,也是大众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普遍吐槽。不少人疑惑:失信被执行人钻空子,用爸妈、配偶、子女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收付款,甚至借亲属身份高消费,到底算不算违法?会不会被判刑?答案很明确:2026年1月26日最高法重磅发布新规后,这种“躲猫猫式”拒执行为,早已不是简单的罚款拘留,一旦触碰红线,直接追究...
    1647 阅读 张尽安律师 张尽安律师 律师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