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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X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耿娜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8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刘XX,男,19**年3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市**区北*环,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X,**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耿X,**XXX。

  被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太平XX。

  法定代表人:熊X,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员。

  原告刘X某与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7月10日,原告刘X某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告刘X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刘X某撤回起诉。

耿娜,武警北京总队退役军人,军事学博士,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遗产继承,分家析产,房产纠纷,执行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10120********98
  • 擅长领域:继承、土地纠纷、拆迁安置、婚姻家庭、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