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杨鸿昊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114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杨律师代理的原告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丘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丘XX与王XX离婚;2、婚生子王X1由王XX抚养、婚生女王X2由丘XX带领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
调解结果:
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王XX同意与丘XX离婚;
二、婚生子王X1(2012年11月13日出生)、婚生女王X2(2015年2月6日出生)抚养权归王XX;丘XX自2023年6月份开始每月28日前支付孩子生活费1000元,该款直接打入以下账户:户名丘X1,卡号62*************,直至两个小孩子十八周岁为止。在不影响两个小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下,丘XX有权对两个小孩子进行探视。
三、王X1、王X2自2023年6月20日起所产生的医疗费和教育费,以王XX或王XX的嫂子丘X1出示的正式票据金额为准,由丘XX、王XX每人承担一半。
四、丘XX、王XX一致确认无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
五、案件受理费245元,减半收取122.5元,丘XX自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