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鸿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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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发布者:杨鸿昊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364人看过 举报

2023-07-10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杨律师代理的被告人陈XX
  案件基本情况: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6月份,被告人陈XX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账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经被告人詹X介绍,将自己名下某中国建设银行卡提供给詹X的同伙使用,并帮助其上线到中国建设银行柜台取现四次,共计127800元,非法获利2500元,詹X非法获利750元。
  裁判分析过程: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XX、詹X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二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系初犯,主动退赃和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关于二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愿意退赃和缴纳罚金,可从轻或酌情从轻处罚的意见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陈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被告人詹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
  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被告人陈XX违法所得2500元,被告人詹X违法所得750元,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已缴纳)

杨鸿昊律师,现为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获评“福建省优秀青年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办理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龙岩
  • 执业单位: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820********85
  • 擅长领域:离婚、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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