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兆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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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27万逃避诉讼,全额返还本金利息及承担律师费

发布者:柯兆彬律师|时间:2017年12月21日|分类:债权债务 |60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受理法院:永泰县人民法院

案件编号:(2017)闽0125民初2423号

案情简介:雷某与伊某是多年好友,伊某因急需用钱,雷某与伊某遂于2017年1月13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伊某向雷某借款230000元,利息按月利率2.5%计算,本金按月归还2万元。若伊某不履行相关还款义务时,管辖法院为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同时伊某承担雷某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当日,雷某以现金方式向伊某支付230000元,伊某确认无误并签字。

律师意见:一、伊某偿还本金230000元及利息35539.73元。二、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伊某承担雷某为实现债权花费的7000元律师费。三、自借款事实发生后,伊某从未支付雷某相关本金及利息,雷某与伊某之间借贷关系合法成立,应受到法律保护。赵某与伊某系夫妻关系,借款事实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法院判决:一、伊某、赵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雷某借款本金23万及利息。二、伊某、赵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雷某律师代理费7000元。三、如果伊某、赵某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5444元,由伊某、赵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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