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23年10月10日,李先生在北京从事清洁工作刚满两个月。事发前一天,李先生与女儿视频通话时提到自己眼睛看不清楚,感觉视线有些模糊。女儿对此感到担忧,但并未想到事情会发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次日早上6点,李先生的工友紧急联系了他的女儿,告知李先生突发意外,情况危急。女儿立即赶往北京,但遗憾的是,李先生已经不幸离世。
保险拒赔
李先生的公司曾购买了两份团体意外险。然而,在女儿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以“甲醇中毒属于非意外事故”为由拒绝赔付。保险公司认为,李先生甲醇中毒死因不明,无法证明符合意外事故的保险责任范围,因此认为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范围。
这一拒赔决定让李先生的女儿陷入双重打击。一方面,她失去了至亲;另一方面,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李先生的离世让家庭陷入经济困境。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女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应得的保险权益。
委托泽良
在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后,李先生的女儿找到了擅长保险拒赔案件的泽良律师事务所,黄思君主任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
黄思君主任首先仔细审查了保险合同的条款,发现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定义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此外,黄思君主任通过调查发现,李先生平时有捡拾空瓶习惯,结合警方出具的甲醇中毒认定已经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足以证明符合意外事故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并不成立。
最终结果
在前期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准备工作后,黄思君主任凭借丰富的专业经验和出色的谈判技巧,主动且积极地与保险方展开深入谈判。从接受委托之日起,黄思君主任迅速投入工作,在短短10天的时间内,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合理的诉求表达以及极具说服力的沟通策略,成功说服保险方支付100万元保险金!
这一结果不仅为李先生一家带来了经济上的支持,也再次证明了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在保险拒赔领域的专业实力!
12年 (优于74.64%的律师)
1次 (优于79.32%的律师)
3334分 (优于89.12%的律师)
半天内
181篇 (优于98.15%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