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二审本院认为,一审法院将本案纠纷定为借款合同纠纷正确,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适格。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1.丹寨投资促进局诉请的200万元借款本息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2.涉案的200万元借款是否已转为奖励资金。一、关于丹寨投资促进局诉请的200万元借款本息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问题。……
蒋奉军律师
发布者:蒋奉军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27日 27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二审本院认为,一审法院将本案纠纷定为借款合同纠纷正确,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适格。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1.丹寨投资促进局诉请的200万元借款本息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2.涉案的200万元借款是否已转为奖励资金。一、关于丹寨投资促进局诉请的200万元借款本息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