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灿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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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后,强拆房屋仍然属于违法行为

发布者:刘小灿律师团队 时间:2022年01月21日 41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傅某在成都市有宅基地房屋一处,因该地被纳入征收范围,与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拆迁协议》,后因部分其他原因反悔没有拆除房屋交出土地,后该镇人民政府联合村委会拆除了房屋……

【办案思路及过程】

  1. 即使有协议,但镇人民政府没有强制拆除房屋的权利

  2. 结合拆除房屋现在的视频,可以看到拆除房屋时有多名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场指挥监督,应当认定为镇人民政府是拆房主体

  3. 起诉确认拆除房屋行为违法

  4. 确认违法后要求行政赔偿

【办案总结】

傅某家人员众多,应当安置的人员亦很多,依规定应当取得较高的补偿待遇。后该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傅某家取得了满意的赔偿



刘小灿律师,咨询电话:13608337133(微信同号)来电可免费解答咨询。重庆雷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行政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江北区
  • 执业单位:重庆雷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4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