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灿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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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区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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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拆成危房不是你想拆就能拆,拆除行为违法

发布者:刘小灿律师团队 时间:2022年01月21日 26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罗某在重庆市某区乡镇有一小别墅,系响应新农村建设交费入住的。2015年因房屋所在地应建设某陶瓷基地而被征收,罗某房屋所在小别墅区也在征收范围之内,连同罗某在内有几家村民因为未就安置补偿待遇与行政机关达成协议,2016年某日,该地街道办事处在拆除邻居家已签订协议房屋时,将罗某房屋挖开一个大洞,然后不加修缮而以拆除危险名义直接通知罗某未取得同意后,直接将罗某房屋拆除……

【办案思路和过程】

  1. 危险有严格的鉴定程序和标准,房屋墙体破洞并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
  2. 街道办事处没有未经认定拆除危险的主体资格。
  3. 本案系明显地拆迁工作压力下,强行拆除房屋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4. 承办法院为了化解矛盾,多次组织协商调解,达成协议后原告撤诉处理

【办案总结】

在征地过程中,用“拆除危房”的方式逼谈,将房屋拆除后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变成了处理赔偿和补偿,明显属于“不讲武德”。在行政诉讼中,需要通过多种手段,全方位的举证,力争通过证据攻击的方式来取得一个良好的结果,只有在诉讼中有足够压力,被告才会正视自己的错误,实际地解决问题。熟悉行政诉讼的朋友都知道,通常被告败诉时,会积极解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问题。本案中被告与原告达成补偿协议后,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争议,原告通过诉讼达成和平目的后撤诉,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刘小灿律师,重庆雷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行政事务部主任。1980年出生,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本着“不惜动用所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江北区
  • 执业单位:重庆雷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4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