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春律师
王永春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5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四川-南充专职律师执业13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女方外遇法院判胜诉

发布者:王永春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2112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女方外遇法院判胜诉

案情简介:甲女与乙男网络相识,草率结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争吵。乙男经常对甲女暴力相加,两年以来,甲女强忍家庭暴力,但遭乙男最后一次毒打后,甲女愤然出走到外地打工。打工期间,甲女与另一男孒相识,双方发生暖昧关系。乙男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追究甲女过错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本人接受甲女之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以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原因为分析进路,认为造成本案夫妻破裂根本原因是乙男在家庭中的暴虐行为所致,女方外遇不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根本原因,而是乙男长期暴虐行为发生的或然结果,因而女方的外遇不是造成本案夫妻感情破裂的根本原因。最后法院采纳了本人的抗辩理由并免除了甲女的赔偿责任。


本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著名的司法技术专家,获国家级法学基础科研成果一项,中国民法解释学前卫学者...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南充
  • 执业单位:四川彰善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1320********9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合同审查、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