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务指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1.订立时间要求(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合同必备条款(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二、劳动合同的三种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
适用:项目性、季节性、替代性工作岗位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提出订立: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
用人单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视为已订立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以某项工作完成为合同期限
工作任务完成时合同终止
三、试用期的法律规定(第十九条)
合同期限最长试用期
3个月以下不得约定试用期
3个月-1年不得超过1个月
1年-3年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不得超过6个月
重要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
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四、劳动者特别保护
1.女职工保护
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
哺乳期内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2.工伤保护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工伤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劳动者单方解除(第三十七条)
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解除合同
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可解除
2.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限制(第四十二条)下列情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
患病在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3.经济补偿金标准(第四十七条)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六、劳动争议解决途径
1.协商调解
与用人单位直接协商
请求工会或调解组织调解
2.劳动仲裁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时效: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3.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七、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王某因工伤医疗期间被公司辞退:
结果:公司支付赔偿金+医疗费用+工资损失
法律依据: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
案例2:未签订劳动合同李某工作3个月未签合同:
结果:公司支付2个月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第八十二条
八、实用维权建议
证据保存: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
保存工作邮件、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
收集加班证据、工作成果证明
维权渠道: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热线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民法院
时效提醒: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1年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时效: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