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家庭暴力?(第二条)
定义: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适用范围:家庭成员及共同生活的人(第三十七条)
常见形式:
身体暴力:推搡、殴打、体罚等
精神暴力:威胁、恐吓、辱骂、冷暴力等
经济控制:剥夺经济来源、限制消费等
二、反家暴的五大原则(第五条)
预防为主:注重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家暴发生
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对加害人进行教育矫治,严重者依法惩处
尊重受害人意愿:处置过程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
保护当事人隐私:对涉及隐私的信息予以保密
特殊保护: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等给予特殊保护
三、遭遇家暴怎么办?——维权四步走
第一步:及时求助
立即报警:拨打110,要求公安机关出警制止
求助单位: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求助
就医验伤:及时到医院就诊,保存病历等证据
第二步:收集证据
伤情证据: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
报警记录: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
证人证言:邻居、亲友的证言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短信、微信聊天记录
第三步:申请保护令
什么是保护令:人民法院为保护家暴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作出的裁定
申请条件: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现实危险
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可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
第四步: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法律服务
诉讼费用:法院应依法缓收、减收或免收诉讼费用
四、人身安全保护令详解(第四章)
1.谁可以申请?(第二十三条)
受害人本人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近亲属
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可代为申请
2.保护措施有哪些?(第二十九条)
禁止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
责令迁出申请人住所
其他保护人身安全的措施
3.申请流程
管辖法院: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暴发生地基层法院
审理时限:72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24小时内
执行机关:法院执行,公安机关、居委会等协助执行
五、各方的法律责任(第五章)
1.加害人责任(第三十三条)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保护令的责任(第三十四条)
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可给予训诫、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相关单位责任(第三十五条)
学校、医院、居委会等单位发现家暴未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六、典型案例
案例1:李某家暴案
事实:丈夫李某多次殴打妻子,妻子报警
处理: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法院发出保护令禁止李某接近妻子
结果:李某违反保护令被司法拘留15日
案例2:老人受虐案
事实:儿子经常辱骂、限制八旬母亲自由
处理:邻居报案,居委会协助老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结果:法院责令儿子迁出母亲住所
七、重要提醒
家暴不是家务事:家暴是违法行为,全社会都应零容忍
第一次就要说不:容忍只会让暴力升级,第一次受害就要坚决维权
证据是关键:注意保存各类证据,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多方求助:不要独自承受,要向多个部门同时求助
八、维权渠道汇总
紧急求助:
报警
全国妇联维权热线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热线
各地法律援助中心
其他渠道:
居委会、村委会
工作单位工会
妇女联合会
民政部门救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