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泳仪律师网

广州杨泳仪刑事律师,民事律师,经济合同律师

IP属地:广东
杨泳仪律师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劳动纠纷、民间借贷

杨泳仪律师

1348661382@qq.com 00:00-23:00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00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3130650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动合同中的核心权益条款解析 广州劳动合同法律师

2025-11-17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11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194人看过举报

劳动合同中的核心权益条款解析

“试用期应该有多长?”“合同里没写工资具体数额,合法吗?”“公司能随意把我调到外地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你维权时最有力的证据。了解合同中哪些条款与你切身利益相关,是职场必修课。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缺一不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信息: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劳动者信息: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岗位职责、具体工作地点(非常重要!)。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还是不定时工作制。

劳动报酬:这是核心!必须明确工资数额(或计算方式)、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模糊的表述(如“按公司规定执行”)对你非常不利。

社会保险:明确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注意: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缺少上述必备条款,你有权要求补充完整。

二、需要特别警惕的关键条款

试用期条款

期限: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得超过6个月。

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违法后果:约定超长试用期或重复约定试用期,违法部分无效,用人单位应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支付赔偿金。

工作地点条款

警惕模糊或过于宽泛的约定,如“全国”、“华东区”或“服从公司调配”。这可能导致公司单方面将你调往异地,而你若不同意则可能被认定为旷工或违纪。

建议:争取将具体的工作城市写入合同。如确有调动可能,应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岗位条款

同样,避免“服从公司安排”等模糊表述。应明确具体的岗位名称或类别。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原则上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保密义务:通常是法定义务,即使合同未约定,劳动者对公司的商业秘密也有保密责任。

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超过2年)不得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

关键点:用人单位对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劳动者,在限制期限内必须按月给予经济补偿(标准由双方约定,法律未规定下限,但通常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单位不支付补偿金,超过3个月,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违约金条款

法律严格限制: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公司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例如,约定提前离职需支付违约金,此类条款通常无效)。

三、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书面合同是必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自己留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务必确保你手上持有一份加盖了公司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仔细审阅:不要急于签字。逐字逐句阅读所有条款,对不理解或有疑问的地方,要求对方解释清楚。

空白合同不签:绝对不要在内容空白或关键信息(如工资、岗位)空白的合同上签字。

结语

劳动合同是你职场的“护身符”。在签字落笔前多一份谨慎,就是在为未来的职业道路扫除一份风险。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仅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更能建立起与用人单位平等、健康的劳动关系。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3130650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790085

  • 昨日访问量

    473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杨泳仪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