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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特殊继承方式的法律边界 广州遗赠纠纷律师

2025-11-05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11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94人看过举报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特殊继承方式的法律边界

遗赠是指遗嘱人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订立的“扶养换遗产”协议,二者在效力与履行上均有特殊规则。

遗赠的生效条件与执行规则

受遗赠人需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明确表示接受,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例如,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将存款赠与好友,好友若在知道后60日内未向继承人或法院声明接受,则丧失受遗赠权。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性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若被继承人同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内容无抵触的分别执行;有抵触的,以协议为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部分无效。

协议履行中,扶养人需按约定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方可取得遗产;若扶养人未尽义务,法院可取消其受遗赠权。例如,某案件中,扶养人仅提供部分生活照料,未承担医疗费用及丧葬义务,法院判决其无权继承约定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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