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及相关法律内容:
劳动争议的范围: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
仲裁: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的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