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泳仪律师网

广州杨泳仪刑事律师,民事律师,经济合同律师

IP属地:广东
杨泳仪律师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劳动纠纷、民间借贷

杨泳仪律师

1348661382@qq.com 00:00-23:00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00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3130650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动争议纠纷维权指南:权利认定与赔偿计算实务 广州劳动争议纠纷律师

2025-11-27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11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184人看过举报

劳动争议纠纷维权指南:权利认定与赔偿计算实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2025年最新司法解释)

一、劳动关系确认的裁判标准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素

核心判断标准

人身从属性(考勤记录、工作指令)

经济从属性(工资支付、社保缴纳)

组织从属性(工牌、邮箱、参会记录)

新型用工关系认定(2025年最高法指导案例)

外卖骑手:按单结算+穿戴平台标识=劳动关系

网络主播:固定底薪+排班管理=劳动关系

(二)特殊主体的劳动关系认定

退休人员返聘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劳务关系处理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可认定劳动关系

学生实习关系

毕业前实习→不认定劳动关系

毕业后试用期→认定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履行争议

(一)工资支付纠纷处理规则

争议类型举证责任分配计算标准仲裁时效

加班工资劳动者初步举证+单位反证平时1.5/休息日2/法定31

年终奖金单位举证制度规定按约定或同工同酬原则1

工伤待遇单位举证参保情况工伤保险条例标准1

(二)工时制度合法性审查

加班时间上限

每日3小时,每月≤36小时(《劳动法》第41条)

2025年新规:隐性加班(微信工作)计入工时

综合工时制审批要件

需劳动部门批准+工会同意+公示告知

三、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

(一)经济补偿金计算矩阵

解除类型支付情形计算标准封顶基数

协商解除单位提出N(工作年限)×月工资3倍社平工资

违法解除任何违法解除2N无封顶

裁员解除经济性裁员N+13倍社平工资

(二)赔偿金计算的特殊规则

月工资的定义

12个月应发工资均值(含奖金、津贴)

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期间平均工资

高收入人群补偿封顶

2025年标准:月工资>35082元的部分不计入

四、工伤保险待遇争议

(一)工伤认定核心要件

工作场所延伸范围

上下班途中(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责交通事故)

外出出差(住宿、就餐期间意外)

视同工伤情形

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

抢险救灾受伤

(二)工伤待遇计算标准

一次性待遇(2025年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7个月工资→107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解除合同后支付(5-10级)

长期待遇

伤残津贴:1-4级按工资比例按月发放(最高90%

护理费:按生活自理障碍等级(50%/40%/30%社平工资)

五、女职工特殊保护争议

(一)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

解雇保护

三期期间不得非过错性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顺延至哺乳期满

待遇保障

产假:158天(国家98+地方60天)

哺乳时间:每日1小时(双胎每日2小时)

(二)职场歧视的认定

隐性歧视证据固定

岗位要求"男性优先"的招聘广告

绩效考核中与生育相关的负面评价

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

经济损失:实际损失+3倍惩罚性赔偿

六、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一)仲裁与诉讼衔接规则

一裁终局案件范围

追索劳动报酬≤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

工伤医疗费≤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

诉讼时效中断事由

申请仲裁→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同意履行

(二)证据收集指引

电子证据取证

企业微信记录需公证(2025年新规)

加班打卡记录可申请法院调取系统后台

证人证言运用

同事证言需出庭作证(书面证言效力较低)

离职员工作证需保护其免受打击报复

法律依据索引:

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三)》第8条:加班费举证责任

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产假天数

③《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3130650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788054

  • 昨日访问量

    495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杨泳仪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